宣城市建材商會會員職業道德準則
第一條 維護國家的榮譽和利益,按照“守法、誠信、公正、服務”的準則敬業、愛業、執業、從業。
第二條 努力學習專業知識,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水平。做好建材從業人員的本職工作,公平公正行使所擁有的義務和權利。
第三條 不賣假冒偽劣產品,不虛報價格,不行賄受賄索賄。正確處理個人利益、集體利益與國家利益的關系。
第四條 不欺騙客戶,不強買強賣,認真做好售后服務工作,把客戶當上帝,妥善處理好客戶合理訴求。
第五條 公平公正的開展良性企業競爭,堅決反對一些違法違規的惡性競爭,共同維護好建材行業的整體利益,促進其健康發展。
第六條 樹立正確的職業道德觀,妥善處理鄰里關系,嚴格執行文明創建相關規定。
本準則經宣城市建材商會理事會討論通過,自2018年7月1日起生效。
宣城市建材商會